工伤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类别:职场资讯 时间:2026-03-09 浏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五级六级伤残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在合同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时也需支付相应补助金,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与工伤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有两种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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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设计:姜伟伟

本期编辑:张子璇


工伤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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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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