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停发的五种情形及法律规定

失业保险金停发的五种情形及法律规定

类别:职场资讯 时间:2026-03-27 浏览: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政府安排的工作和培训时,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终止相关待遇。

什么情况停发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保险金停发的五种情形及法律规定(图1)


(本文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众号ID:rsbzwwx),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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